什么是选择器

CSS有一套用于描述其语言的术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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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v {
color: red;
}

在CSS的术语中,上面这段代码被称为一条规则(rule)。这条规则以选择器 div 开始,它选择要在DOM中哪些元素上使用这条规则。

选择器介绍

标签选择器(类型选择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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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v {
color: red;
}

上述代码就是标签选择器,选择所有div标签。因为div是一个标签,在CSS规范中称为类型选择器。

类选择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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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name {
color: red;
}

通过 . 来指定一个类
上述代码就是选择所有标签内有class="name"的标签,注意,如果被选择的标签内还有子标签,且没有被其他选择器选中,则样式会保持默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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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-cmn-Hans">
<head>
<meta charset="utf-8" />
<title>类型选择器</title>
<style>
.title {
font-size: 30px;
}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p class="title">标题<p>正文内容</p><p>
<p>多类选择符的使用</p>
</body>
</html>

效果如下


接下来我们把 titlefont-size改为20px,然后加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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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content {
font-size: 30px;
}

再在<p>正文内容</p>内加上类content,即下面代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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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-cmn-Hans">
<head>
<meta charset="utf-8" />
<title>类型选择器</title>
<style>
.title {
font-size: 20px;
}
.content {
font-size: 30px;
}
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p class="title">标题<p class="content">正文内容</p></p>
<p>多类选择符的使用</p>
</body>
</html>

效果如下


可以看到,嵌套在子标签里面的类优先匹配了content规则
我们再改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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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content.note {
color:red;
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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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class="content note">多类选择符的使用</p>

这时,两个规则同时作用在多类选择符的使用上,即匹配同时具有contentnote的元素,如果元素只有其中一个类,那这个规则不会匹配到这个元素,这就是多类选择器
如果不同的类选择器作用在同一个元素上,则样式会叠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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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-cmn-Hans">
<head>
<meta charset="utf-8" />
<title>类型选择器</title>
<style>
.title {
font-size: 20px;
}
.content {
color: red;
}
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p class="title">标题<p >正文内容</p></p>
<p class="title content">多类选择符的使用</p>
</body>
</html>

其中,多类选择符的使用同时具有titlecontent的样式。
注意,如果定义了的规则,CSS改变的是同一个样式,则后定义的规则会覆盖前面的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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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-cmn-Hans">
<head>
<meta charset="utf-8" />
<title>类型选择器</title>
<style>
.title {
color: green;
}
.content {
color: red;
}
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p class="title">标题<p >正文内容</p></p>
<p class="title content">多类选择符的使用</p>
</body>
</html>

这里,虽然多类选择符的使用这个p标签同时有titlecontent两个规则,但是由于content是在之后定义的,所以content生效。

id选择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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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name{
color: red;
}

通过#来指定一个id

通过设置元素的 id 属性为该元素制定ID。ID名由开发者指定。每个ID在文档中必须是唯一的。

上述只是规范,因为你可以设置多个一样的id,而且浏览器不报错,但是,你只能通过getElementById()的方法获得第一个符合id的元素,而不能获得全部符合id的元素,这是不推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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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-cmn-Hans">
<head>
<meta charset="utf-8" />
<title>id选择器</title>
<style>
#subtitle {
color: red;
}
#content {
color: blue;
}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h1 id="subtitle">标题</h1>
<p id="content">正文内容</p>
</body>
</html>

注意,id选择器不能在同个元素上定义多个,比如id="a b"就是错误的写法。

伪类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(伪对象选择器)

CSS伪类(pseudo-class)是加在选择器后面的用来指定元素状态的关键字。比如,:hover。CSS伪类适用于用户使用指示设备虚指一个元素(没有激活它)的情况。这个样式会被任何与链接相关的伪类重写,像:link, :visited, 和 :active等。为了确保生效,:hover规则需要放在:link:visited规则之后,但是在:active规则之前,按照LVHA的循顺序声明:link:visited:hover:active。”) 会在鼠标悬停在选中元素上时应用相应的样式。

伪类选择器列表:

选择器 版本 描述
E:link CSS1 设置超链接a在未被访问前的样式。
E:visited CSS1 设置超链接a在其链接地址已被访问过时的样式。
E:hover CSS1/2 设置元素在其鼠标悬停时的样式。
E:active CSS1/2 设置元素在被用户激活(在鼠标点击与释放之间发生的事件)时的样式。
E:focus CSS1/2 设置元素在成为输入焦点(该元素的onfocus事件发生)时的样式。
E:lang(fr).htm) CSS2 匹配使用特殊语言的E元素。
E:not(s).htm) CSS3 匹配不含有s选择符的元素E。
E:root CSS3 匹配E元素在文档的根元素。
E:first-child CSS2 匹配父元素的第一个子元素E。
E:last-child CSS3 匹配父元素的最后一个子元素E。
E:only-child CSS3 匹配父元素仅有的一个子元素E。
E:nth-child(n).htm) CSS3 匹配父元素的第n个子元素E。
E:nth-last-child(n).htm) CSS3 匹配父元素的倒数第n个子元素E。
E:first-of-type CSS3 匹配同类型中的第一个同级兄弟元素E。
E:last-of-type CSS3 匹配同类型中的最后一个同级兄弟元素E。
E:only-of-type CSS3 匹配同类型中的唯一的一个同级兄弟元素E。
E:nth-of-type(n).htm) CSS3 匹配同类型中的第n个同级兄弟元素E。
E:nth-last-of-type(n).htm) CSS3 匹配同类型中的倒数第n个同级兄弟元素E。
E:empty CSS3 匹配没有任何子元素(包括text节点)的元素E。
E:checked CSS3 匹配用户界面上处于选中状态的元素E。(用于input type为radio与checkbox时)
E:enabled CSS3 匹配用户界面上处于可用状态的元素E。
E:disabled CSS3 匹配用户界面上处于禁用状态的元素E。
E:target CSS3 匹配相关URL指向的E元素。
@page:first CSS2 设置页面容器第一页使用的样式。仅用于@page规则
@page:left CSS2 设置页面容器位于装订线左边的所有页面使用的样式。仅用于@page规则
@page:right CSS2 设置页面容器位于装订线右边的所有页面使用的样式。仅用于@page规则

伪元素选择器列表:

选择符 版本 描述
E:first-letter/E::first-letter CSS1/3 设置对象内的第一个字符的样式。
E:first-line/E::first-line CSS1/3 设置对象内的第一行的样式。
E:before/E::before CSS2/3 设置在对象前(依据对象树的逻辑结构)发生的内容。用来和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
E:after/E::after CSS2/3 设置在对象后(依据对象树的逻辑结构)发生的内容。用来和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
E::placeholder CSS3 设置对象文字占位符的样式。
E::selection CSS3 设置对象被选择时的颜色。
  • CSS3将伪元素选择器(Pseudo-Element Selectors)前面的单个冒号(:)修改为双冒号(::)用以区别伪类选择器(Pseudo-Classes Selectors),但以前的写法仍然有效。

伪类和伪元素(pseudo-elements)不仅可以让你为符合某种文档树结构的元素指定样式,还可以为符合某些外部条件的元素指定样式:浏览历史(比如是否访问过 (:visited), 内容状态(如 :checked CSS 伪类选择器表示任何处于选中状态的radio(), checkbox () 或("select") 元素中的option HTML元素("option")) 。用户通过点击元素或选择其他的值,可以改变该元素的 :checked 状态,并:checked属性赋给一个新的对象(例如其他的option值)。”) ), 鼠标位置 (如:hover).

关系选择器

选择器 名称 版本 描述
E F 包含选择器(Descendant combinator) CSS1 选择所有被E元素包含的F元素。
E>F 子选择器(Child combinator) CSS2 选择所有作为E元素的子元素F。
E+F 相邻选择器(Adjacent sibling combinator) CSS2 选择紧贴在E元素之后F元素。
E~F 兄弟选择器(General sibling combinator) CSS3 选择E元素所有兄弟元素F。

属性选择器

选择器 版本 描述
E[att] CSS2 选择具有att属性的E元素。
E[att=”val”] CSS2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等于val的E元素。
E[att~=”val”] CSS2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为一用空格分隔的字词列表,其中一个等于val的E元素。
E[att^=”val”] CSS3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为以val开头的字符串的E元素。
E[att$=”val”] CSS3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为以val结尾的字符串的E元素。
E[att*=”val”] CSS3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为包含val的字符串的E元素。
E[att|=”val”] CSS2 选择具有att属性且属性值为以val开头并用连接符”-“分隔的字符串的E元素,如果属性值仅为val,也将被选择。

选择器优先级算法

如果多于一个规则指定了相同的属性值都应用到一个元素上,CSS规定拥有更高确定度的选择器优先级更高。ID选择器比类选择器更具确定度, 而类选择器比标签选择器更具确定度。
下面是利用权重的方式来计算优先级:

最高优先级是 (直接在标签中的设置样式,假设级别为1000)

  
次优先级是(ID选择器 ,假设级别为100) #myDiv{color:Red;}   
其次优先级是(类选择器,假设级别为10) .divClass{color:Red;}   
最后优先级是 (标签选择器,假设级别是 1) div{color:Red;}
全局选择器(*), 以及组合选择器(+, > ~),和:not选择器对权重没有影响。(但是,在 :not() 内部声明的选择器是会影响优先级)。

还有一种优先级算法:

1.优先级就近原则,同权重情况下样式定义最近者为准;
2.载入样式以最后载入的定位为准;
3.!important > id > class > tag
4.important 比 内联优先级高,但内联比 id 要高

使用 !important 是一个坏习惯,应该尽量避免,因为这破坏了样式表中的固有的级联规则 使得调试找bug变得更加困难了。当两条相互冲突的带有 !important 规则的声明被应用到相同的元素上时,拥有更大优先级的声明将会被采用。

一些经验法则:

  • 一定要优化考虑使用样式规则的优先级来解决问题而不是 !important
  • 只有在需要覆盖全站或外部 css(例如引用的 ExtJs 或者 YUI )的特定页面中使用 !important
  • 永远不要在全站范围的 css 上使用 !important
  • 永远不要在你的插件中使用 !important

参考:
MDN web docs
css参考手册